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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

2019-07-30 17:59:29 来源: 南宁日报 作者:

    眼下正是水稻成熟期,宾阳县进入“双抢”时期。宾阳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。


    宾阳县是广西农业大县,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,农业资源丰富,是首批“国家商品粮基地县”、广西粮源基地县、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,两度荣获“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”称号。2018年全县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225.2万亩,其中粮食面积110.8万亩,甘蔗面积25.5万亩,桑园面积15.5万亩,水果面积6.86万亩,油料作物10.2万亩。可利用秸秆资源的水稻、玉米、甘蔗、桑蚕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62万亩,预计全县秸秆资源总量达85万吨。近年来,宾阳县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、南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的首要任务,推动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,不断优化耕地利用结构,统筹粮食和经济作物发展,多措并举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,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。


    在过去,“双抢”季节往往“烽烟四起”,农民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比较普遍,不仅污染环境,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,还浪费资源。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,实现秸秆的资源化、商品化,促进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,宾阳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,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,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。


    三级联防压实属地管理责任。宾阳县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成立县、镇、村三级巡查队,建立联防巡查机制,加强日常排查,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,持续监管,敢于斗硬。截至目前,宾阳县共出动巡查6986人次,阻止燃烧行为120多次。


    “一个通告、一封信,田间地头作宣传”。今年以来,宾阳县加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,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标语2000多条,张贴通告2000多份,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10万多份,进村入户宣传9000多人次,做到户户知晓,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、自觉行动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氛围。


    奖惩结合确保执行有效。宾阳县根据环境保护、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规定,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执法处罚力度。对于焚烧秸秆的农户,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罚款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 16人次,其中罚款7人,收缴罚金3500元;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户。同时,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,全县整合各级项目资金150万元,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,不断完善秸秆收储、运输体系,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,形成布局合理、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,促进农民增收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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