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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林县出台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工作措施

2021-09-08 14:56:16 来源: 百色新闻网 作者:戴天敏

  为稳定粮食生产,保障粮食安全,田林县结合实际,出台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安全措施。


  提高站位,靠实责任。粮食安全始终是“三农”工作的重中之重,今年以来,田林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“非粮化”和撂荒整治工作,采取召开排查整治推进(视频)会议等各类会议,传达学习中央、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,精心安排、精心部署,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严格禁止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上种树建房和改种非粮作物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粮化”增量,有序化解存量。确保全县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.77万亩,产量8.63万吨,十四五期间粮食产量保持在43.2万吨以上。 


  严密部署,层层落实。该县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耕地“非粮化”和撂荒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讨论部署,成立耕地“非粮化”和撂荒排查整治工作专班,积极谋划,快速落实,及时对接安排各乡(镇)排查整改完成情况,进一步分解细化耕地“非粮化”和撂荒排查整治工作落实,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推进。各乡(镇)迅速安排落实,乡镇、村主管领导深入田间地块对闲置、撂荒土地进行全覆盖、地毯式排摸,逐一登记造册,摸清底数,建立排查台账,为整治打牢基础。


  大力宣传,营造氛围。为切实保护耕地,确保粮食生产安全,该县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 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文件要求,发动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走村入户,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等进行宣讲,并通过广播、微信、致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,切实把党和政府整治撂荒地的决心力度和政策法规宣传到位,营造行动声势。 


  强化督查,着力问效。该县主管部门强化督促检查,对各乡(镇)永久基本农田区内图斑进行现场抽查复核,明确排查整治任务,确定完成时间节点。同时积极与县直相关部门、乡镇政府负责人和农户进行现场了解、沟通协调。各乡(镇)全力配合农业农村部门,对本辖区内耕地“非粮化” 和撂荒问题再安排、再排查,在摸清存量底数的基础上,登记造册、建号台账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夯实耕地“非粮化” 和撂荒整治工作基础,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,挂图作战,清零销号,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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